Article 44
In force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挖掘城市道路申请;
(二)年度挖道计划;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计划文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各地下管线设施管护责任单位和其他障碍物主管单位的会签文件;
(六)施工作业图纸和具体施工方案;
(七)文明施工方案。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城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情况复杂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