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工作机制。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监管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