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城市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