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正常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