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公民应当自觉维护社区文明,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乱搭乱建,不得在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楼道等空间吊挂、堆放物品;
(二)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车库出入口;
(三)在室内进行装修装饰作业、使用电器乐器、健身娱乐等活动时,合理安排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四)夜间出入楼宇,应当控制声响,降低对他人的影响。
Local Regulations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