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布局和规模,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地。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可以独立或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同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开展中药材新品种选育,促进科学研究与生产经营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