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连山有机稻历史文化的发掘、整理、研究和创作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饮食习俗、保健养生相融合的产品文化,加强连山有机稻推介。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开展有机稻文化节等活动,推进有机稻文化和有机稻产业的融合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