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清扫保洁常态化,庭院整洁有序,禁止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全覆盖;
(二)建立基本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禁止村庄乱排放污水,村内无黑臭污水;
(三)水冲式无害化公厕管护到位,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
(四)畜禽实行圈养,有畜禽粪污收集设施,禁止粪污随地排放;
(五)道路通畅、路面硬化,物件柴草码放整齐;
(六)其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