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就近处理。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厨余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分类收集、密闭存放厨余垃圾;产生废弃油脂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住宅小区等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鼓励将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工业生产、园林绿化、经济作物种植等,提高经济效益。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