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运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
(一)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列车运营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
(二)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网络等方式提供列车到达、间隔时间以及安全提示等信息;
(三)在车站提供问讯服务,工作人员在接受乘客问讯时,应当及时准确提供解答;
(四)提供遗失物招领信息服务,及时发布乘客遗失物招领信息;
(五)及时发布运营计划调整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