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写闽南话和闽南文化相关读本,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鼓励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将闽南文化列入校本课程,市属高校在相关专业开设闽南文化研究课程。
鼓励开发闽南话学习软件。
支持各种职业院校培养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门人才,鼓励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传习机构与学校开展闽南文化传承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