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根据重点治理清单,制定重点治理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实施重点治理的时段和区域,明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期限和工作目标等,并确定专人指导、督促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对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不文明行为治理年度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