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已经被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和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