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Chapter 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Article 39Amend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0Article 3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