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未进行严格消毒,不符合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