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从事户外广告活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户外广告登记,擅自设置彩虹门、彩旗、条幅、充气物、实物造型等临时性户外广告的;

(二)擅自在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上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

(三)擅自张贴、散发、刻画、喷涂广告的。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