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已经依法设置、使用的大型无线电台(站)功能发挥或者造成有害干扰的,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还应当征求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