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加工、保存等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处理、存放等卫生防护设施;

(三)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工艺技术和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