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城镇道路范围内的管线、箱体、杆柱、井具、照明等市政设施,应当符合城镇规划和城镇容貌要求,保证公共安全。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对其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缺失、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维修或者更换。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