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以及其它组织,对敬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子女和家庭进行表彰,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