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Chapter 4 取水管理Article 29In force下列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二)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水等年取水量低于一千立方米;(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各项取水,不得妨碍公共用水、环境安全或者损害他人用水合法权益。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Article 2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