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服务价格,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价格规定,并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