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禁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不得允许、强迫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和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为未领取结婚证件者主持宗教习俗婚礼。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