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移风易俗促进工作创新经验、典型人物事迹、社会示范效果等的总结宣传。对在移风易俗促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

每年十一月为本市移风易俗活动宣传月。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