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山体保护规划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市山体保护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山体保护规划。

山体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