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行为的检举。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