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