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Chapter 5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Article 51In force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不得超越村民会议的授权。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4, 2020Article 5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