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搞好室内卫生和规定范围内的室外环境卫生。

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在城市市区内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粪便、焚烧树叶、丢弃废物;禁止乱贴乱画;禁止随地吐痰、便溺。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