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涉老政策落实跟踪制度,明确催办督办、组织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等机制,必要时可以对涉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制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清理不符合养老服务要求、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政策措施。

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