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居民会议由本居住地区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本居住地区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