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选举领导小组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在选举日的三天以前公布。

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