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红色文化物质资源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张贴商业广告或者刻划、涂污的,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