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机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组织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生态旅游等专项规划;
(三)开展保护区自然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建立湿地生态预警机制;
(四)开展保护区相关科学研究和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国际、国内相关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建立保护区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五)对保护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止和查处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保护区生态修复,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