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和汉寿县人民政府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将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由汉寿县人民政府安排,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适当支持。湿地保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