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确定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场所。

犬只尸体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