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组织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