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行政机关对投诉请求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二)提出的信访事项;

(三)对基本事实的认定;

(四)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政策;

(五)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

(六)不服处理意见的救济途径和时限等。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