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以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

(一)关系重大改革和政策重大调整的;

(二)涉及的法律、法规有重要修改的;

(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审查的。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