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和等级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统一的土地资本运营机制。审查和批准自治州内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建立和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农村居民承包地的经营权,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