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鼓励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开发性生产或者专业化经营。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优质、高效、无公害农业和特色农业,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协调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增加农业投入,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