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环境质量监测。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州内开发利用资源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必须作出规划,限期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