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禁止携带烈性犬、大型犬等具有攻击性或者恐吓性的动物进入公园。

公园管理服务机构(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以确定禁止携带进入公园的动物名录,并在公园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游人携带准入动物进入公园的,应当以牵引等方式有效管护,不得妨碍、危害他人,并及时清理排泄物。

有条件的公园,可以划定宠物活动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