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相关市容环境作业质量标准,并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城市主次道路实施无尘机扫,并根据气象条件和扬尘污染防治需要,对道路进行洒水冲洗;

(二)过境国、省道实施无尘机扫等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

旅游景区、广场、公园、停车场、车站、市场等露天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清扫保洁,防止扬尘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