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店铺、摊点、文娱活动场所及其他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在室外安装和使用音响设备。其室内使用的音响器材对界外的影响,不得超过相应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