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海洋渔业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超越审批时限审批的;

(二)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泄露举报人情况的;

(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四)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

(五)泄露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