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Chapter 6 安全生产Article 34In force应急管理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海洋渔业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渔业船舶的安全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对船舶上各种机械设备应当经常维修检查,并保证各种安全设施的完好齐全。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0Article 3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