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备案,并按照要求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