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在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不得破坏湿地、毁林开荒以及破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

Local Regulations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