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Amended

市容和环境卫生辖区管理责任按照下列原则划分:

(一)区、街道办事处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二)住宅区、工业区、旅游区、仓储区、保税区、开发区、科技园按照物业管理范围划分;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使用范围划分。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